最新!七部门联合发布《鼓励进口服务目录》,首次新增照护康复和健康促进服务


2月25日,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修订版《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
这份目录新在何处、释放哪些新信号?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对这份文件进行了解读。
最直观的变化是新增“其他专业服务”和“医疗与健康服务”类别。“医疗与健康服务”包含“重大疾病医疗服务”和“照护康复和健康促进服务”。
针对重大疾病医疗服务,《目录》描述为:境内医疗服务机构开展重大疾病诊断试剂、药品研发等服务进口;外资及港澳台医疗机构及外籍个人在华开展符合现有法律政策规定和条件的诊疗服务,包括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健康管理、医疗咨询等。
针对照护康复和健康促进服务,《目录》描述为:利用智能辅具、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养老照护等智能化终端技术,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服务平台,为老年人、病患者等提供照护服务,包括基于健康管理设备的家庭健康监护、慢病管理、养老护理、健康促进等服务。

此外,《目录》另一个变化是,调整优化部分鼓励进口服务内容,并删除无需继续鼓励进口的服务。重点对“数字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资源化利用服务”等条目进行了优化。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自2016年首次发布以来,曾于2019年进行修订。2024年,商务部牵头再次对《目录》内容进行了修订。
新版《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是引导和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我国主动扩大进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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