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民政印发《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指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指标》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提升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完善质量监督评价制度,促进我市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规范化发展,市民政局结合《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建设和服务指引》(沪民残福发〔2023〕1号)和《关于做好本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扶持保障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4〕12号)有关要求,制定了《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指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监测指标主要反映机构日常运行状况,包括服务提供类、服务保障类、服务安全类等三大类。市民政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或部分监测指标供当年度监测使用,组织第三方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评估。
各区民政局要加强监测指标学习,把服务质量监测工作作为提升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指导各机构对照指标做好日常管理。要提前谋划重残养护机构扶持保障资金落实政策,将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与机构扶持保障水平相挂钩。
上海市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指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服务质量评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重残养护机构的服务质量监测及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要求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设置要求
GB/T 24477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 34525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 4024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SY 5985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程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DB31/T 1249 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度残疾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
4 监测指标
4.1 指标构成
重残养护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由三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包括:
——服务提供子体系;
——服务保障子体系;
——服务安全子体系。
注:三个部分可采用单独或组合形式用于服务质量监测。
4.2 服务提供
服务提供监测指标按表1。
表1 服务提供监测指标

4.3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监测指标按表2。
表2 服务保障监测指标

4.4 服务安全
服务安全监测指标按表3。
表3 服务安全监测指标

5 监测实施
5.1 监测方法
5.1.1 可根据监测需要选择监测内容。通过现场观察、现场询问、现场查阅等方式进行监测。
5.1.2 应遵照相关要求对每个监测点进行评判,逐项给出评价。
5.1.3 因客观原因致某项监测内容无法监测,则该项目不予评价。
5.1.4 监测工作实施可委托第三方监测或机构自行监测。
5.2 监测结果
5.2.1 总分设定为百分制。
5.2.2 服务提供类项目权重设定为0.4,服务保障类项目权重设定为0.3,服务安全类项目权重设定为0.3。
5.2.3 总分按监测类目得分进行加和。
5.2.4 根据评价得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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